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近日,吉林省二道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衣思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王某与武某是多年好友,2019年11月14日,武某因急需用钱向好友王某借款30万元,二人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两年后本息共计还款50万元。
武某用房照和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和房屋进行抵押,因武某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能办理抵押手续,故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房屋过户给王某。但合同签订后,武某在收到王某的借款后却告知王某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王某因债权不能得到保障,故将昔日好友武某告上法庭。
开庭审理时,衣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好朋友,为避免“审判一案,朋友结怨”的局面出现。衣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劝说武某应感谢朋友王某在困难时借款帮其渡过难关,虽然目前有困难,但也应该尽力想办法还款。同时劝说王某体谅武某暂时的困难,希望看在多年朋友情份上,多给武某一些筹钱的时间。
经过衣思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武某于2020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王某借款本金30万元,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给付利息至偿还完毕时止。至此,该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为了避免和减少民间借贷纠纷,
大家在出借资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偿还的能力
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其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缺乏还款能力者,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去,否则,即使是打赢了官司也收不回欠款。
二、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
三、要约定合法利息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息借款也可以无息借款,是否有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