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成贵 白春虎)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长白县公安局、中国武装警察部队长白中队的紧密配合与法院综合办公室等单位部门的协助下,保障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等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告人梁某某、杨某某等人犯合同诈骗罪一案的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案因在押被告人11名,取保候审被告人4名,合计15名被告人,被告人众多,参加旁听人员亦较多,且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押解人员采取防护和体温检测等防护措施,对旁听人员依法进行安检和疫情防控登记,工作量较大。按照押解工作相关法律规定,需要30余名警察进行押解、看管等警务保障,现有警力存在不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接警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与警队现有警力情况,迅速制订了警务保障工作预案,并向主管院长作了全面汇报,经主管院长协调,长白县公安局派出15名公安特警予以协助,并得到了中国武装警察部队长白中队、法院综合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军队和警察的有效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押解、值庭、看管、还押等警务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