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陈香莲)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9月29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展了“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普法公益性活动”,走进了汪清民营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专题宣传。
“生活与生产,离不开合同的保护与约束,而《民法典》合同编总体上适应了愈发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新业态、新技术、新场景不断出现的需要,因此及时更新合同法律知识,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民法典》合同编专题宣讲过程中,法院干警用法律知识联系真实案例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围绕《民法典》合同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编纂体例等内容作了简明扼要的阐述,将实用性、指导性相统一,为民营企业的职工工作与生活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现场职工一致认为,这次宣讲内容丰富、案例生动、贴近实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但对《民法典》有了更多的认识,也提高了法律素养,同时对法院开展的民法典宣讲活动,表示感谢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当下是《民法典》宣传热潮,为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走向田间地头,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秉承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将继续开展民法典系列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融入当地群众,并始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