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树春)9月17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当天立案当天审结了5起拖欠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针对此类案件争议不大,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特点,立案庭进行了速裁审理,在审理中速裁庭的法官发现绝大多数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并不是恶意拖欠,业主们认为自己的住宅室内墙体长毛、窗台漏水等室内问题是因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的,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因此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速裁庭法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们释明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维护,至于室内瑕疵的维护管理不是物业企业的职责,明确了物业服务范围,并阐明了只要物业按合同全面履行了物业服务义务,业主就应当履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义务的裁判要旨。
经法官们入情入理耐心细致的调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向,其中三位业主当庭交纳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当庭撤诉,作到了案结事了,充分发挥了速裁庭高效便捷的优势,及时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