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琦 刘晨)近些年,随着部分家庭夫妻之间在共同生活中矛盾增加,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占相当一部分比例,长白法院为更好地处理好离婚纠纷,妥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广开思路,精心设计制作了可以证明当事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证明书》。
长白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明书》是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是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离婚证明书》上载明的内容言简意赅,不同于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案号及解除婚姻关系时间等基本信息,不体现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家庭矛盾等其它当事人不愿为他人所知的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长白法院巧妙制作《离婚证明书》,有效地解决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办理户口变更、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的不便,《离婚证明书》更是长白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长白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法创新工作,努力在多方面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