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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找仲裁”,劳动者依法维权获赔千万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雪瑛)今年以来,新疆阿克苏地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疫情特殊时期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整仲裁思路,即时开启仲裁简易程序,设立派出调解庭、流动仲裁庭,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上门服务、调解优先、仲裁入企的办案理念,主动引入答辩举证期协商制度,引导涉案各方合理缩短举证期限,努力提高调解仲裁质效,有效化解了百余起劳动争议纠纷,依法维护了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截止8月底,通过调解仲裁为各类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劳动者获赔18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按期结案率达100%,充分发挥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在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中的特殊优势作用,有效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全地区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0个,已建立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05个,有专(兼)职调解员223名。已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业有232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矛盾问题,是便捷高效的渠道之一。对确实存在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并提出调解申请,可就近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