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悦 刘云龙)“我就是没钱,你们说啥也没有用。啥我也不怕!”“由于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给你下发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并且在调查当中你有明显的拒执行为,我们将按拒执罪将你移送至公安机关。”“不行不行,我可不能进警察局,等我一下我这就还钱。”
据悉,袁某向杨某借款后拒不偿还,杨某诉至通榆法院,法院判决后袁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遂向通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袁某一直不现身,电话也联系不上。执行法官穷尽手段,也未查找到袁某的行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通榆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袁某做出了限制高消费的决定,经征求杨某同意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告知杨某如发现袁某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即可申请恢复本案执行程序。
今年八月份,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了杨某的电话,杨某称发现了袁某的行踪,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将“失联”已久的袁某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耐心劝诫,并释法明理,但袁某仍不愿意还钱。在进一步告知其违反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罚款、拘留的法律制裁,有财产拒不履行将会涉嫌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袁某逐渐认识到逃避执行没有出路,只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道,最后主动将欠款还给杨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