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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妻子遭“遗弃”,法官温情调解解心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最终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结合成为夫妻,本应该相互扶持、互为依靠,但当夫妻缘尽时,也请别伤害。近日,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 “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妻子在婚后因生完孩子患上糖尿病综合症致残,丈夫称扶养不起而对妻子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导致两家积怨颇深,一直在闹离婚。
 
  该案原被告于2013年12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并生育一女,今年六周岁。但2020年初,原告赵某因患有糖尿病综合症,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此后,被告赵某不念夫妻之情,弃之于不顾,放弃对原告的扶养。原告赵某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便一直由其监护人照顾其生活。现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为此,原告赵某向三源浦人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法庭受理后,赵连伟法官热情的接待了当事人,耐心为当事人释法说理,释明原告的权力及义务。经审查发现原告赵某的立案材料不全,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赵连伟法官为当事人出具了缺失材料的清单,并主动联系原告住所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赵某,向其了解相关情况,约定了当日下午来法庭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赵某的法定监护人刘某一直在哭诉女儿在夫家遭遇的的种种不公,导致其女赵某病情恶化,现在只想把女儿留在自己身边好好照顾、好好生活,希望法庭判决双方离婚。
 
  赵连伟法官以夫妻之间的感情切入点,向双方讲述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用言语的温情和极致的耐心去感染当事人,纾解他们心中的怨气,解开他们的心结。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自愿达成庭外调解协议,原告赵某与被告赵某离婚,婚生女由被告赵某抚养。
 
  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