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迪丽努尔 张雅倩 柴小平)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职务犯罪并处罚金案件,坚定坚决维护了法律权威。
2018年,顾某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顾某迟迟未予缴纳罚金。日前,岳普湖县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顾某仍在服刑,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查控、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履行能力等,获悉顾某住房公积金余额3万元,遂将3万元强制扣划用于缴纳罚金,但剩余7万元罚金仍未缴纳支付。该院执行干警遂即联系顾某家属,经多次沟通,执行干警了解到家属仍抱着“判刑不罚钱”的思想,认为已经坐牢了,罚金就不用交。基于此,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执行人家属,从法律层面以及情理上耐心做家属工作,为顾某家属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后,顾某家属最终认识到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主动将剩余罚金7万元缴纳至指定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岳普湖县法院一直秉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并将情理与法律相融合,最大限度的保障司法的权威。(新疆岳普湖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