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昆鹏)“今天我把2万元执行款带来了,谢谢你们宽限的一个月期限,让我有了喘息的机会。”8点一上班,被执行人张某,拿着两万元现金交到河南省新蔡人民法院,并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张某于2019年从王某处购买沙子、石子修路,后张某支付了王某部分款项后,仍下余2万元未支付,双方约定于2020年5月前付清。后因为疫情影响,张某的工程未如期完成,自己的资金也全部垫付进去,无力偿还借款。为此,王某将张某起诉后申请执行至法院。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案情及张某的现状,张某承诺1个月后想办法付清款项,希望法院暂时不要对其采取纳入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做王某的工作,取得了王某的理解和同意。一个月宽限期后,张某如约履行了义务,王某的权利也得以实现。(河南省新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