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买房,可是一个家庭的“大事”,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富足,人们对房屋装修的审美与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装修是一个既复杂又漫长的过程,因房屋装修衍生出来的矛盾问题也层出不穷。近日,吉林省柳河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在法官、书记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3月,原告董某与被告吕某达成口头协议,原告为被告所有位于柳河县XX小区的房屋进行装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全包价格为6万元。装修期间被告陆续给付原告共计3万元。2020年7月中旬,工程几近完工,但尚未办理交工手续,7月18日,被告突然换锁,无正当理由阻止原告施工,且表示不再支付剩余3万元工程款。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吕某给付拖欠的装修工程款3万元。
鉴于双方矛盾很深,再继续完成装修工程可能引起更多矛盾,权衡考虑原、被告的利益损失,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解除装修合同,尚未完成的装修工程由被告吕某自行解决完成,被告吕某当场给付原告董某已装修工程的价款11000元(已扣除吕某赔偿楼下损失5000元,该损失由董某承担)。
不知大家平日要房屋装修时,有没遇见过这些问题呢?“签订装修合同时,陷阱多?”、“遇到不良建筑公司,能退装修款吗?”等等……如果你有这些烦恼或装修纠纷,该怎么办?
法官说法:每年,因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如何保证自己从选择装修公司开始直到验收后都平稳度过,做到装修既安心又省心呢?
第一 ,要选择有具有专业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列明履约事项、“环保家装”条款、违约条款、送达地址,有合同才有约束,有合同才有保障,口头约定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
第二,明确延期责任,因施工单位导致施工进度安排不合理、工程质量不达标、设计方案改动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可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工期拖延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第三,留存证据,紧盯装修质量。一旦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便于维护权益。在发生装修纠纷与施工方协商不成时,及时采取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吉林省柳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