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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用拒支付 法官调解促圆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真真)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劝解执结了一起家庭婚姻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李某在2016年2月经媒人介绍相识,于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在邻居眼中本是儿女双全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俩人却在生活中经常因琐事争吵,于2019年黄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新蔡县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黄某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黄某某抚养,李某承担每月600元的抚养费至孩子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支付抚养费用,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得知,自离婚之日起至今李某一直未见到孩子,心中有积怨,才拒不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遂将双方约至法院,并约定每月看望孩子的日期,李某见到孩子后,表示愿立即支付抚养费。至此, 该案圆满执结。(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