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昊)近日,吉林省扫黑除恶“三书一函”工作规范培训会议以视频的形势召开,靖宇县人民法院作为分会场,联合县扫黑办及靖宇县所有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书一函”是公安机关、法院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行业监管及堵塞重点行业领域漏洞的重要途径,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长效常治的重要方式,规范“三书一函”对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战决胜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中,省纪委监委、省高法高检及公安厅对当前已经发出的“三书一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在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标准格式、细化问题,做到“三书一函”应发尽发,以“三书一函”推进行业监管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常治。
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存在着发送不规范、建议不细化、各地区不均衡等问题,并阐明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多以重视力度不够、重审判轻建议、经验欠缺为主。
靖宇县人民法院作为基层审判机关,在今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将以省高级法院指出的问题为导向,严格规范制发司法建议,做到应发尽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