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斌 高鑫 张铁民)近期,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以司法所、村委会为依托,在台上镇、花甸镇、财源镇、头道镇设立“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被誉为“大山里的法庭”。
今年5月,清河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民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干警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进行送达、调查,仔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查明拖欠欠款的原因,当场利用网络开庭审理。经法官调解,被告通过网络给付欠款,原告当场撤诉,化解了双方的心结,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6月,清河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台上镇刘家村,与该村书记一起调解了郭某与杨某相邻关系纠纷,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7月,任某与封某发生财产损坏赔偿纠纷,诉至清河人民法庭。法官邀请村调解员、交警一同进行调解。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圆满解决了纠纷。
截止目前,清河人民法庭巡回审理121次,解答涉法问题210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清河人民法庭结合辖区纠纷特点,到百姓家门口和田间地头普及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