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集市讲法典让“无讼”意识筑心间
---吉林长白县八道沟人民法庭与十二道沟镇司法所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工作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宫兆洲 刘晨 卓勇哲 卢成珍)“您知道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吗?”“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见义勇为受伤了,谁来承担责任”………
7月30日,在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大集上,由八道沟人民法庭的法官与十二道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队员们响亮的讲解声音回荡在整个集市上。
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基层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八道沟人民法庭采取多种形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他们与十二道沟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来到十二道沟镇集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的一幕。
活动中,八道沟法庭的法官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重点宣讲了日常经常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抚养、赡养、婚姻、借贷等法律规定,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增亮点制作成彩页与旧法对比一目了然,便于让群众更加透彻了解其内涵和意义,同时还将相关法律规定做成小扇子发放给群众,让他们在享受扇风清凉的同时也了解了法律规定。宣传队员还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共10余条,共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品200余份,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以来,八道沟人民法庭还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宣传活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相结合,融会贯通。在各乡(镇)建立的微信群即“法官说法工作群”或“法律服务群”中以每日推送案例、相关法条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在微信群中就群众的疑惑及时解答,进行互动。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认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崇尚法典、学习法典、运用法典的法治氛围,从源头上筑牢了乡村社会治理中群众的“无讼”意识。(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吉林省长白县司法局十二道沟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