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战殿有 孙宏)今年年初,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富林社区的李某和邱某为了防止自家阳台冬天被楼上坠落积雪砸坏,私自在居民楼楼顶加装彩钢瓦,导致顶楼住户王某和杨某的家中雨天漏水。6月,王某、杨某找到李某、邱某协商拆除楼顶私自加装彩钢瓦遭到拒绝后,遂将李某、邱某起诉至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
法官勘察现场后,来到李某和邱某家中进行调解。起初,李某和邱某都认为彩钢瓦安装在楼上公用区域没什么不妥,但当法官对其二人进行了“拉家常式”普法后,李某和邱某意识到自己的“私搭”行为不仅妨害了整栋居民楼屋顶排水,还加大了高空坠物的危险性,后果不堪设想,二人当即承诺3日内拆除彩钢瓦。
两天后,在法官的监督下,彩钢瓦被拆除,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官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一直以来,湾沟人民法庭根据诉前调解简便、快捷的特点,在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找准矛盾焦点,精准发力,做到让当事人解决纠纷时省心、省时、省钱,被百姓接受并拍手称快。(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