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瑞鹏)“你们这个限制高消费搞得我没办法外出复工了,我愿意履行义务,请你们把我的限高令解除了吧!”
近日,吉林省洮南法院执行局接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打来的电话,焦急地说自己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外出复工在即,限高之后导致无法成行,希望法院将自己的限高令予以解除,并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履行义务。
对于几天前还想尽方式逃避执行的李某某主动打来电话,执行法官并不意外。这说明,执行措施已经奏效。
巧用限高助执行
原来,李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经判决后仍不向原告于某某履行偿还义务,随后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但李某某屡次拒接电话,拒绝配合执行,态度恶劣。
眼看春耕备产在即,申请人急需用钱,案件似乎陷入两难。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他结合全国各地复工复产的大形势,在充分研究了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后,决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随后,李某某在发现自身出行受到影响后,立即主动打来电话,表示自己能履行部分偿还义务,并承诺剩余部分待其复工后清偿。
顾全大局促和解
然而如果严格按照执行程序,李某某将因未完全履行偿还义务而无法外出复工,考虑到这一点,承办法官认为,疫情当前,助力各行各业群众复工复产是法院的社会责任,及时将李某某的限高令解除,既是灵活执行与人性化执行的表现,也能体现一切为了大局的执法理念。
于是执行法官积极沟通申请人于某某,力促双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即履行了部分义务,承诺剩余部分分期履行。法院也及时解除了李某某的限高令,保障其及时出行复工。
一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措并举努力化解,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通过人性化执行,保障被执行人及时复工复产,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 (吉林省洮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