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昆鹏 杨真真)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与时某是多年好友,时某在2016年8月向申请人借款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约定一年后还清,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时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时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时某限期履行,但时某始终不肯露面。执行法官又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发现时某在支付宝中显示有2万元的存款,并且有频繁的生活交易支付记录,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
被执行人时某的账户被冻结后不足24小时,主动打来电话,请求执行法官解除冻结,并如数将剩余的3万元欠款交至法院。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