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汪楷松)百善孝为先,传统的孝道文化数千年来一直影响着整个华夏民族,中国人更是把孝道视为立身之本,就在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为两位年迈的申请人执行到四年未支付的赡养费案件。
原告王某森、黄某与被告王某峰系父子关系。二老共育有六个子女,2015年3月原告黄某患肺癌入院治疗, 前期费用王某峰与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分摊, 2016年3月24日王某峰与两位老人在给付多少的问题上发生争议,此后,被执行人王某峰拒绝给付后期费用。
原告将王某峰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此案为亲子案件,不宜强制执行,为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执行法院多次在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找到王某峰进行沟通,疏导;耐心的听他诉说,渐渐的,他的态度也没有那么强硬了。
通过执行法官的多次调解,父子得以冰释前嫌,王某峰当即交缴付了老人四年的赡养费。原告王某森、黄某握着执行法院的手,激动的说道:“谢谢人民好法官不仅帮我们要到了治病钱,还把我和儿子的关系劝解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至此,一起长达4年的赡养纠纷案妥善和解。(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