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雅雯)6月11日上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将一面“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承办法官李忠欣手中,以表达诚挚的谢意和赞誉,为法官公平公正的办案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点赞。
2018年6月的一天,原告张某驾驶挂重型货车,行至G334国道和龙市公路段避险车道处,由于超速行驶,操作不当,车辆制动系统失效,车辆冲出避险车道31米处翻入沟内,当场造成原告张某受伤,乘车人原告妻子刁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告张某认为由于避险车道尽头没有设置阻碍设施,再加上所铺设砂石等没有进行定期维护,避险车道没有起到应有的避险作用。遂将延边州交通运输局、延边州公路管理处、延边州公路设计勘测有限公司、和龙市交通运输局、和龙市公路管理段诉至法院。
为查明案件事实,庭审前,法官李忠欣认真查阅卷宗,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研究。庭审时,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就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及陈述进行细致分析,耐心的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指导当事人举证。并查明,和龙市公路管理段作为事发路段的直接管理养护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按照相关标准充分对避险车道进行管理维护义务,故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后经审理,原告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本月初,赔偿款已顺利汇入到原告张某 账户中,他表示“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法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我的赔偿款很快落到了实处,特此制做了锦旗对法院的公正判决表示感谢”。
正是由于李法官对案件负责的严谨态度,让案件当事人感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这面锦旗,不仅承载了当事人对林区法院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更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