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兆阵)在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阴平镇农民孙某等30余人,辛辛苦苦将一年的粮食收入售给粮食收购商,谁知无良商人在收得粮食后,分文未付,致使农民一年多的艰辛付出全部打了水漂,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依法提起了诉讼。这是我区全面开展“农民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后,为农民维权的其中一例。截至目前,已办理农民法律援助案件36起,为农民工依法讨薪或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今年以来,司法局和当地工会、人保、妇联、建设等部门携手联动,建立农民法律援助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开展“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开展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中,注意行政手段与律师调解工作相结合,提高了农民维权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对于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案件,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可委托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协助劳动仲裁员进行庭前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即时履行的,动员申诉人撤诉。在对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时,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农民法律援助联络协调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农民法律援助衔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建立农民低门槛、低成本维权机制。(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