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学平 胡月明)近日,为深入推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审前、审判及矫正工作有序衔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受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山亭区人民法院、微山县司法局、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委托,对辖区内6名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社会调查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6名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人员)所在村居,与村居干部和邻居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社交情况以及村居和邻居态度,并来到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对其家庭情况和家庭管束能力进行调查了解,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对象)将来能否得到有效监管矫正和社会接纳。
通过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为检察院、法院将来公诉、审判工作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