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姜建民 冯燕)“多亏了司法所,多亏了法律顾问,企业拖欠的工资终于给我打到银行卡上了。太谢谢你们了!”3月31日,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李元庄村董某某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解民困,司法调解显正义”的大红锦旗送到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居法律顾问姜建民律师手中,表达对司法所和法律顾问的诚挚谢意。
董某某是一位农民工,自去年9月起在张庄镇一家企业打工,一开始工资还能按时发放,自11月开始就没再拿到工资,总计拖欠1816元。董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找到村居法律顾问姜建民律师和张庄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案后,村居法律顾问姜建民律师和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解决。他们帮助董某某申请法律援助,联系企业老板调查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由于疫情原因,企业资金紧张,老板周某一时无法兑付拖欠董某某的工资,但表示月底前保证全额支付。在征求董某某意见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订不是目的,保证履行才是根本。3月30日上午11:30,司法所工作人员再一次打通了企业老板周某电话,催促周某按时履行协议,周某表示一定落实。电话打通后1个多小时,企业拖欠董某某的1816元工资就如约打到了董某某的邮政储蓄银行卡上。至此,一起农民工欠薪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