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安松 胡蕾)年末将至,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是每一位在外打工农民工的最大愿望,可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2019年1月10日上午,刘某、林某等七名农民工来到陵阳司法所寻求帮助,称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
司法所受理纠纷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该公司了解纠纷详情,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中止合同中存在过错问题争执不下,且双方态度坚决,第一次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欢而散。
第二次调解时,工作人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法理”,并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做思想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刘某、林某等7人一方:找到当时务工签订的合同等依据和工资表;对公司一方:找到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会保险等的缴纳凭证,如果刘某、林某等7人能够证实公司拖欠工资以及未缴纳保险等事项,那么公司就应该支付拖欠的公司和相应的赔偿。通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解劝说,双方态度都有所改善,刘某、林某等7人同意尽快找到依据,公司代表人也同意先核实工人信息、工资再协商。
1月14日双方再次来到司法所,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核实刘某、林某等7人务工信息和工资后,双方对赔偿进行协商,公司同意支付拖欠工资以及相应赔偿,并在当天下午5点之前完成转账支付。1月15日,经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工资以打到对方账号,纠纷得以化解。
该案虽然得到成功化解,但是陵阳司法所并未就此止步,司法所将继续做好春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农民工服务保障落到实处,确保春节前的和谐稳定。(山东莒县司法局陵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