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学星 金美红)“于斯亦未忘民艰”, 正所谓人民调解为人民,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在日常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常常处于矛盾纠纷漩涡之中,深感于艰辛人群的诸多不易,所以在实际调解工作中需要注重用真心去化解、用诚心去沟通、用耐心去说服、用热心去协调、用爱心去感化,特别注意维护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法治力量真正惠及民生。
“今天我就是不吃饭,也要把这婚离了,没法和你过日子了”,“离就离,谁怕谁。”临近晌午,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气冲冲的来到潮河司法所。“这是怎么了,这么大火气。先进来坐下慢慢说。”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待了老人。“同志,这是司法所昂,我们要离婚。”“大娘,离婚是去民政局啊,我们不管离婚的。”“民政局让我们来的”。经过一番询问,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经过:李大妈丧偶后经人介绍,与邻村王大爷认识,两人感觉不错,于是展开“黄昏恋”,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日子长了,加上生活中大小琐事,两人感情便出现问题决定离婚。本来商量好的离婚,到了民政局却因为财产问题两人争吵不休,婚自然也就离不了。于是,二人来到司法所,希望处理下财产问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调解员对双方进行劝导:“黄昏恋”不容易,不要离婚,好好回家过日子。两位老人却一致决定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均表示离婚是最好的选择。调解员经过认真研究、权衡之下,由老兵调解员和女性调解员分别对老两口进行谈话,记录双方财产情况。因调解涉及事项众多,财产数目和财产花费去向等问题,甚至包括老人儿子债务问题,双方不断吵闹指责,调解工作一度停滞。最终,在调解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中,王大爷和李大妈均表示愿意按照调解员建议的分配方式进行财产划分,王大爷当着调解员们的面,将钱款当场付清,双方自愿离婚。
“来,这个给你,拿着”。离婚过程中对财产划分十分“小气”的王大爷从怀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塞给调解员,“这是干什么,大爷,我们办事不收钱,一分钱也不收”。“拿着吧,耽误你吃饭给我们办事,你办事办的好,态度也好,我们满意。”李大妈笑呵呵的说。“大爷,快收着,回家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好,婚是离了,但是以后和大妈也经常走动昂。”“好,好,好,”两位老人笑呵呵的离开了司法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