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学平 胡月明)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受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委托,对4名被告人进行判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次到4名被评估对象所在的东山亭、王峪、东南庄、沈庄等村居开展判前社会调查。本着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对被评估对象近亲属、村民邻居、村民委员会等方面进行了初步了解和评估,与其直系亲属进行了面对面交谈,对被评估对象本人违法犯罪前后表现、家庭及其成员情况、经济状况、社会关系、是否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询问其家庭成员对被评估人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配合社区矫正的态度和被评估对象是否服从家庭监督人和村居的监管等情况,最终形成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为4名被告人是否适宜缓刑提供依据。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有调查收集到的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按照相关填写规范的要求,让被调查人员签名盖章,调查人员签字等,调查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为人民法院的庭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