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秦霞)近日,山东省五莲县石场乡某村60多岁的张某某找到石场乡党员老兵调解室的老兵高双兴,哭诉自己在某劳保用品厂工作老板拖欠自己一部分工资不给。经询问,张某某是贫困户,家庭困难,靠手工活维持生计。详细查看张某某提供的工资单据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劳保厂老板刘某某,向刘某某了解情况,刘某某同意到司法所调解。
根据案情司法所迅速成立了调解小组,由“党员老兵调解室”高双兴同志担任调解小组组长。刘某某来到司法所后,调解小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拿出工资单据进行现场核对,张某某说老板刘某某拖欠自己工资,而老板刘某某坚持自己已经将所有工资支付给张某某。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详细查看核实双方单据,调解员发现,张某某所称的拖欠工资,有一笔已于去年支付完毕。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一笔上。调解员抓住矛盾焦点,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现场支付工资。
石场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室”自成立以来,注重法律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传统文化学习,调解技巧交流,全程参与所调解工作积累调解经验。3名老兵本着“退伍不退色”,继续奋斗在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赢得了好口碑。今年以来“党员老兵调解室”独立调处矛盾纠纷5起,全程参与司法所调处矛盾纠纷14起。(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