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英启玉)近年来,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的需求出发,针对“村民法治意识不够、法治建设水平不高、制度执行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全面”等较为普遍的现象,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打好法治宣传“热点牌”
围绕村民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从法律的热点、焦点、盲点着手,以“以案说法”的方式释法说理,将枯燥的法律条例融入真实案例中,通过村民更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工作,着力提高普法实用性,树立群众遇事找法的思维方式,形成法治宣传遍地开花的工作新局面。。
——打好优质法律“服务牌”
通过开展“依法建规、以规治村、民主管理”为一体的民主法治建设,沿着“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的坚定目标,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完善村规、组规、家规三级规约,使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形成法治理念引领、法治方式规范、集体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依法治理局面。(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