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贺金霞)大家都知道,平衡车是当下时新的一种代步、运动和娱乐工具。8月13日下午,陕西富县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平衡车”引起的纠纷案件。
2018年8月26日,宋某为其孙子购买了一辆小米牌平板电动车,2018年9月10日左右,宋某的孙子骑着“爱车”在小区院内玩耍,中途回家拿衣服时将车放在小区院内,回来后该平板车“不翼而飞”,64岁的宋某多次寻找未果。
2019年5月宋某无意间发现王某儿子驾驶的平板车疑似自己孙子丢失的那辆,宋某拿出手机打开购车时安装的软件,点击上锁,平板车发出滴滴滴的响声,在原地跳动。此时宋某意识到该车十之八九就是孙子丢失的那辆,因担心自己认错,冤枉了别人,故联系厂家找到该车购买的编号,确认无误后找王某索要。一开始,王某否认该平板车是宋某的,当宋某拿出购车收据及编号后,王某哑口无言,方才认可,答应将平板车返还给宋某,但此时车已损坏,且陈旧不堪,宋某要求王某赔偿小米牌平板车损失费1999元,王某拒不同意,宋某无奈之下诉至富县人民法院。
经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当场赔付原告宋某1100元。
寄语: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陕西富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