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兆宸)“十五多年了,这笔账终于了清了,真没有想到我还能要回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孙老汉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山东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洪凝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五年的房屋买卖债务纠纷,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孙老汉跟牛某是一个单位相交多年的同事,在2004年1月8日因家庭原因孙老汉将自己带院子的单位职工购买房以柒万陆仟元的价格出售给牛某并未约定还款期限。因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单位集体土地,在房屋交易付款时牛某以未能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由拖欠孙某房屋交易款贰仟元。在当时企业工人月工资三百多元收入情况下,这是孙老汉辛辛苦苦养活全家的数月收入。无奈之下孙老汉每月都去牛某家中讨要,一次几十元,断断续续。直至2006年9月经过孙老汉多年的讨要牛某归还孙老汉拖欠房款陆佰元。孙老汉曾多次要求牛某归还房屋买卖剩余欠款壹仟陆佰元,牛某一直借故推脱。后来原有的房产证跟土地使用权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牛某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对买卖房屋拖欠孙老汉的剩余欠款均找各种理由拒不偿还。
此后的十五年间,双方多次因房屋买卖剩余欠款偿还问题发生争执,孙老汉曾多次找到律师要求诉讼处理,由于当时购买房屋时的拖欠款牛某也没有向孙老汉出具欠条,买卖房屋欠款的事实因年代久远已无法还原,已经超出了法律诉讼时效。直至现在孙老汉的老伴生病后经常入院治疗花费较大,给一份只有企业退休工资的孙老汉带来了生活困难,无奈之下孙老汉找到洪凝司法所请求帮助。
洪凝司法所受理后,厉所长安排老兵调解员刘兆宸、厉承新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待全部掌握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后,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辩法析理。 起初牛某抵触情绪很大,不想偿还债务,司法所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述利弊。以孙老头曾经是牛某入厂在车间拜师学艺的第一任师傅为出发点来感化牛某。说起工厂共事多年的孙老头,整天一起生活一起工作,牛某承认孙师傅跟自己本来关系不错,将房子便宜出售给他,只是后来企业效益不好,单位下岗的牛某生活拮据,给房款偿还带来了困难,就是因为债务问题,导致两人的关系才逐渐恶化。掌握实际情况以后,调解人员从情、理、法等各个方面多次对牛某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最终牛某同意偿还剩余欠款,很好的体现了枫桥经验所说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了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
至此这桩困扰了孙老汉15年之久的房屋买卖债务纠纷,通过洪凝司法所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成功调处,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洪凝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