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我本来有一个富裕的家庭,去年就因一时疏忽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既受到刑罚又赔偿巨款,终生禁驾,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幸亏党和政府精准扶贫。开车时千万不能马虎,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特错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疲劳不驾驶,侥幸不能有,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是正道。”社区矫正人员徐某现身说法,认真剖析自己,至今仍悔恨不已。针对近几年来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逐年增加的趋势,为避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
集中教育活动中,莒镇司法所段小龙所长首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禹城市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观看了交通事故警示宣传教育片,通过众多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实例,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接着段所长带领大家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他就机动车安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累积记分制度、交通信号灯分类、车道划分、通行规则、机动车行驶速度、交叉路口通行规则、安全带的使用、终生禁驾规定等方面逐条进行了讲解。最后段所长结合近期发生几起交通事故案例,用生动的语言重点讲述《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交通肇事案件解释。
让各位社区服刑人员全面了解掌握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罪、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处罚标准及法律后果。提醒大家千万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务必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因麻痹大意而导致重新犯罪的发生。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全体社区矫正人员都受益匪浅,既普及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又让社矫人员认识到道路交通的复杂性和危险性,是一次难得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