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范悦)十八万,放到普通人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就在近日,山东临清市司法局新华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十八万元赔偿的工伤纠纷。2019年2月份,家住老赵庄镇的老彭在2016年因为一起工伤弄伤了眼睛。打工的工厂位于临清市新华路街道杨八里居委会。双方首次协商后达成协议,工厂的负责人赔偿兄弟老彭十八万元,分三期付清。然而在付完第一期的六万元赔偿款之后,到了约定的期限。两兄弟就没有再向老彭付过钱。老彭找到司法所,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索要赔偿。
新华司法所的调解员没有一开始就答应老彭的要求,因为还没有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不能够仅凭他的一面之词就展开判断。新华司法所吴所长通过电话联系张氏兄弟,两兄弟虽然电话里大致同意沟通,也愿意协商调解,但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一直未能露面。情况一时陷入僵局。司法所辗转联系杨八里居委会,让居委会书记协调做当事人的工作,这才同意见面。因为老彭多次去家中讨要,引发了矛盾,张氏兄弟心中有火,所以一开始不愿意出面调解。张氏兄弟一开始对赔偿的金额并不认可,认为当时赔偿金额索要的太多,碍于面子与介绍人的关系,才签了字,现在又因为生意上遇到困难,难以周转等原因不愿意支付剩余的赔偿款项。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了他们之间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且约定时间组织了一场面对面调解,让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协商。最终在司法所的劝解下,老彭也了解到了对方工厂里的困难,协商结果是分期支付赔偿款项,每月支付等额数量的赔偿款,两年内付清。老彭也不能再以讨厌欠款为由去搅扰张氏兄弟的正常工作生活。司法所及新华路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为双方起草了调解协议并进行见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时候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对新华司法所调解工作的感谢之情。近年来,新华司法所一直以来秉持公正执法,公平调解的工作原则,对发生在人民群众间的每一份矛盾尽职尽责开展劝导调解,积极学习“枫桥经验”,利用调解理论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辖区稳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山东临清市司法局新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