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建春)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强基固本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
精心安排部署。参照“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结合乡镇实际,完善新兴镇包括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相关章程和制度。同时,认真安排2019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各项工作,统一规范创建内容,积极与镇组织、综治、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有标准、有步骤地在全镇各村开展创建活动。
法治教育扎实推进,村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按照“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各村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及法治教育,切实提高村民知法守法意识。各村不仅有效利用图书角加强对广大民众的法治教育,还依据本村实际,设立法治宣传组,指定各社的法治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在群众当中的覆盖率。
发展经济、促进和谐。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发展集体经济,结合本村实际,激励和调动具有不同优势的村民发展经济,帮助村民致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十分重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健全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落实养老扶幼、扶贫助残等工作,给予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残疾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特别的帮助和关怀,进而确保该镇社会和谐。(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