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成立)今年以来,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积极贯彻上级业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网格化的要求,扎实做好谈心入矫、教育为主、令行禁止、劳动先行等四项措施,端正四个意识,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集体及个体谈心教育,端正社区服刑身份意识
司法局要求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在矫人员“攻心为上”,注重从“心”做起。首先要求做到自身人才队伍保障,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尽量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然后,以重大节日点或在矫人员各自不同家庭工作环境,分时间分类型因人施教,启发每位矫正人员认罪悔罪,做到心有敬畏,时刻警醒,言有所戒,行有收敛,从而认罪伏法、端正服刑态度,感恩社会,珍惜社区监管环境,努力改过自新,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
二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服刑法治意识
借“七五普法”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矫正人员爱国意识、法治意识。通过组织统一学习与教育、创新“碎片化”学习模式,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思维,从而严禁黄赌毒、涉恶违法、酒后驾车、酗酒闹事等违法行为,做到明事理、知荣辱、思进取。
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强化社区服刑纪律意识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重大节假日实行微信群分享实时位置报到制度,严格遵守关于报到、会客、外出等有关规定。对自称家中有重大变故的矫正人员需请假的在矫人员,要求提供住床头卡信息、医院病历等证据材料,进行严格核实,确保矫正人员请假事由的准确性。充分利用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和电子手环定位等高科技产品,监督矫正人员严守纪律红线,自觉摒弃侥幸心理,加强自我约束,做知法、守法践行者。
四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筑牢社区服务意识
严格按照每月“八小时劳动”制度,采用集体劳动与“碎片化”劳动相结合的模式,使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意识、改造意识得到了提升,同时体现出矫正人员服从管理积极改造,激发社区服刑人员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从而有利于他们树立自觉改造、自我改造的信心,顺利回归社会。(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