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入冬以来,该镇针对冬季农闲时期农村矛盾纠纷高发的特点,司法所、综治办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深化社会管理服务意识,打破传统的调解模式,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设立“流动调解室”,即由调解员组成“流动调解队”,在全镇43个村巡回调解,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流动调解室”所到之处,以案释法,不仅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基层农村一线,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很大提高。
如今,在各村通过“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群众越来越多。入冬以来,该镇流动调解员受理案件7件,成功化解7件,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的促进了全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李孝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