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重点,不断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内容,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服务广大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是以制度促服务。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树立法制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志愿服务”制度、“共产党员进社区志愿活动”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了以制度引导工作开展,以制度规范工作推进。
二是以工作促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先后组织开展了“法律进社区”、中小学法制报告会、乡镇广场法律宣传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是以需求促服务。县司法局变“被动”为“主动”,多渠道、全方面了解群众所需,组织律师、公证、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人员针对群众需求主动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服务,整体提升了志愿服务效果。(兰陵县司法局 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