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明玉)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脱漏管及再犯罪现象发生,浮岗司法所始终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严抓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及心理教育工作,从而保证了每位矫正对象都能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2名即将解除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到所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详细了解了2名矫正人员目前的生活、思想动态,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并要求服刑人员一定要有悔罪意识、感恩意识、珍惜意识、学习意识。督促社区矫正人员在服刑期内需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在服刑期后放下心理负担和思想包袱,顺利回归社会,要服从管理、顺利解矫,积极面对生活。
通过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教育,这2名社区矫正人员均表示当时因法律知识的不足、法律意识的淡泊犯下了错误,至今后悔莫及。社区矫正以来,通过接受教育以及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要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力争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政府和家人的关心帮助。(山东单县司法局浮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