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靳贵红 牛荟)11月1日上午,山东莒县阎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
2018年9月6日王某承揽了某窑体的维修任务,后雇佣刘某等人进行维修, 9月7日,刘某在干活时不慎从窑顶掉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月23日,刘某亲属来到阎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委会帮忙联系到王某索要赔偿金。接到这起死亡赔偿案件,阎庄镇调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
此次调解最大的难度在于双方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赔偿金额相差太大,调委会多次联系协商,双方态度都十分坚决,不愿让步。最终经调委会为期一周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11月1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的指导下签订了书面和解协议,王某当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赔偿刘某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10万元。一起生命权纠纷就此得到妥善化解。(山东莒县司法局阎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