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臧旗)近日,山东单县司法局李新庄司法所严格落实近期维稳工作要求,以加强服刑人员管理为重点,进行调查走访和个别谈心,摸排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轨迹。严密组织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强化其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有效确保了特殊时期服刑人员不漏管、不脱管,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服刑和回归社会。
一是摸排人员动态。司法所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和村“两委”,调查服刑人员近期现实表现。走访服刑人员家属,座谈了解服刑人员家庭状况。利用服刑人员定期报告时机,逐人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督促服刑人员及时提交思想汇报,围绕认罪服法、思想改造和努力方向等方面,详细汇报本月以来的主要情况。工作人员认真梳理调查走访和个别谈心情况,针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近期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调整矫正措施,完善矫正个案,确保人员不失控,矫正有效果。
二是组织教育学习。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司法所社区矫正年度教育学习计划,严密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结合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巡查时间安排,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集中教育学习至少一天,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有效利用公众号和微信群等新载体,为社区服刑人员实时推送教育学习内容和违规惩戒案例。
三是加强社区服务。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由村委会出具意见并经医院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后,司法所详细调查后提交司法局审批。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对于新入矫人员,严格按照分级处遇制度,首月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十二小时。本月以来,司法所严密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效果较为明显,为做好特殊时期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山东单县司法局李新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