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涛)今年以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深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实施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兰陵司法所结合创建村的实际情况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平台,为村干部及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我所在全镇各村(社区)启动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精心筹备,为创建工作作出周密计划。兰陵司法所结合乡镇实际,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计划,分别对辖区内各个村统一规范创建内容,积极与镇宣传、综治办等部门协调配合,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途径。
三、以网格化实体运行为抓手,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网格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网格,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涉法疑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100%。使辖区经济社会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过创建民主法治村,创建村的村民纷纷表示:自从推进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后,实现了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 的目标,治安案件连年下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