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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振东 王振)近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17年11月26日上午,在金岭镇北坞丘村大桥西路段,申请人史某驾驶翻斗三轮车载着家属李某自东向西行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自东向西行驶的高某发生碰撞,造成史某受伤,随后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史某不但要求高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而且鉴于摩托车受损严重,要求对方赔偿摩托车一辆。高某觉得史某要求过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来到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史某的调解申请后,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王所长先是和双方当事人见面,一是了解具体案情,二是询问各自诉求。根据案情,王所长采用“重点突破”的调解方式,多次与申请人史某见面谈话,劝其放下心中怨恨,降低要求赔偿的数额。经过耐心细致地多次调解,史某最终解开心结,表示愿意接受承担高某提供的赔偿数额。
 
  就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经济开发区司法所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