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建春)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基层农村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新兴镇司法所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组织调解工作,
该镇重点加强了农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强化农村基层调解人员的政治、法律、道德等各个层面的业务素质,综合运用各种技巧,全面提升农村基层调解人员应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
善于依法调解,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形象和权威;善于借鉴法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模式,正确运用好举证规则,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庭室化。
充分利用调解资源:利用农村干部、当事人近亲属和农村“和事佬”,使之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感情和法律的高度融入;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做好部门互动,启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大调解”格局,实现“三调联动”的有效对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新兴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