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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司法局:依法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之光)25日,山东单县司法局朱集镇司法所依法对郭某举行了解除社区矫正的宣告仪式,解除程序严格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为郭某顺利回归社会,把好最后一关。
 
  郭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纳入到社区矫正管理,因其年龄较大,身体患有疾病,行动不变,法律意识淡薄,被司法所作为重点人员管理。自入矫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多次与其家人沟通,不定期的对郭某进行法制教育,郭某终于深刻认识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诚心悔过,保证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在社区服刑期间,郭某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管理,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劳动服务和学习教育,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履行法律义务。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到郭某所在村庄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并根据其实际情况,帮助郭某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解矫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按规定向郭某宣读了社区矫正人员个人期满鉴定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送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过此次郭某的解矫宣告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的信心,对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爱国敬业的公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