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立武 宁晓晨 牛超)2018年3月8日上午,为庆祝第108个国际妇女节,山东莒县司法局长岭司法所联合妇联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组织全镇 49名“大嫂调解员”共聚一堂,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女神节”。
本次庆祝妇女节的大会,与以往大不相同,除了鲜花和掌声,更多的是勉励和期望。首先,长岭镇妇联对2017年度,从事妇女事业的优秀工作者给予了通报和表彰,勉励她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其次,一村一法律顾问就妇女维权给予了讲解,重点针对妇女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进行了解释说明,旨在增强妇女法律维权意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最后,长岭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全镇49名“大嫂调解员”,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嫂调解员”尽快融入到人民调解队伍中,为维护长岭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贡献更多的力量。
聘用“大嫂调解员”是长岭司法所,按照莒县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是维护妇女权益,保护妇女利益的有力行动。长岭司法所以本次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为契机,举办“妇女维权,与法同行”暨“大嫂调解员”培训讲座,就是要动员一切有利于人民调解的力量,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前进。有了“大嫂调解员”的加入,我们定能:用法律维权撑起幸福,让大嫂调解爱满长岭。(山东莒县司法局长岭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