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许钦显)为深刻吸取菏泽市中粮集团山东东明中谷国家粮食储备库“12.29”粮堆坍塌较大事故教训,1月9日,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协同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粮食中心等单位,先后对日照华磊食品有限公司、八方牧歌科技有限公司、粒粒金粮油贸易公司、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五莲县粮食储备库、山东得乐麦面业有限公司等六家涉粮企业的安全工作开展了联合检查。
检查中,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场所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每到一处,防火监督员叮嘱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大队监督人员及时进行反馈,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及时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将派专人指导督促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排除;同时,要求各场所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日照市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