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意见》规定,山东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残联、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奠定组织基础。
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承办监督投诉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行。
截止到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420件,承办410件,结案410件.(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