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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莒县司法局果庄司法所警告“越界”服刑人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徐聪聪)近日,山东日照莒县司法局果庄司法所向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柏新村送达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该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私自离开莒县前往青岛,被手机定位系统监控到。果庄司法所为了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依法提请上级予以警告处分。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核查和领导审批,莒县司法局决定对柏新村予以警告处罚一次。随后果庄司法所通知柏新村在限定时间内到所报到,要求其近亲属到场一起再次开展入矫谈话,重温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部分重点条款,在当面送达警告决定书后告知:在三次警告后,将被提请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果庄司法所以此案为例,在集中教育学习日上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震慑社区服刑人员,为依法、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牢坚实的基础。(文中人物系化名)(日照市莒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