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章强)今年以来,山东枣庄峄城区坛山司法所坚持社区矫正执法、普法两手抓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发挥社区矫正“主阵地”作用,通过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口袋书》、建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墙”等方式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口袋书。一是将省厅统一印发的融合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一体的《社区矫正人员口袋书》,在单位大厅、窗口部门上架整齐摆放,便于群众随手翻阅,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知识。二是通过入矫必读、定期学习等方式让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真正将口袋书中的内容入脑入心,使社区服刑人员更清晰的了解自己必须遵循的监管规定。
建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墙。在社区矫正办公区域设置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墙,上面精选了一些撤缓收监典型案例,涵盖了比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等多种撤销缓刑的情形,让社区矫正人员“照镜子”,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服从司法所日常管理,不走“回头路”。
观看社区矫正微电影。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观看社区矫正微电影,并邀请矫正小组成员参加,并通过微电影帮助他们及家人了解了社区矫正的流程,以及违反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醒他们严守规矩,谨言慎行,也有助于提升矫正小组成员提升工作使命感,尽职尽责。
开设社区矫正专题教育课。依托街道各社居的居民“普法课堂”,开设社区矫正专题教育课,向居民讲授社区矫正须知、适用范围及监管流程等,让居民更直接的了解社区矫正并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消除在日常生活中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色眼镜”和“标签化”认识,营造了过硬的社区矫正监管与宣传氛围。
建立社区矫正微信群。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免费、便捷的优势,建立起镇域社区矫正微信群,在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时,引导他们及家属加入微信群。用微信圈互动性强的特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要求,不定期在社区矫正微信群里发送实用的普法知识,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矫正人员开展普法教育,搭建起网上学习的新平台。(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