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四川广汉农业农村局开展“七一”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党员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沾染毒品毁终生 以贩养吸进班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军委)姜某某原在一军工企业上班,收入稳定,家庭和睦,日子让人羡慕。可恶的是一次好奇,他沾染上毒品,人生轨迹骤然发生改变,原有的幸福丧失殆尽。
 
  吸毒成瘾后,姜某某将积蓄挥霍一空,多次强制戒毒未能奏效,被开除公职,继而浑身患上疾病,也没有掐断毒品的诱惑,逐渐丧失做人的底线,亲朋好友避而远之,形同陌生,姜某某失去了亲情友情,处处受人鄙视。为筹集毒资,姜某某经营饭店、开麻将馆,这些地方也成为他日后贩毒的窝点了,微薄的利润,难以支撑吸毒的高额费用,最后姜某某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媳妇对完全失去希望,带着孩子弃他而去,回到到东北老家。
 
  2016年9月,姜某某用1000元,从石某某手里购得毒品海洛因约1克,回到住处后自己吸食了部分,将剩余的分装成八小包,在家中和麻将馆等场所向吸毒人员张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出售。兴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摸排时,发现姜某某有以贩养吸的事实后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准备出售的海洛因,侦查出其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实,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兴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姜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姜某某刑拘后,亲属始终没有前来探视看望,好像这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姜某某经常惋惜毒品毁了自己一生,欣慰这个公正正义的判决,可以让自己远离毒品、延续的生命了。(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