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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杨营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把“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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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史月华 马艳静)近年来,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把规范全镇机关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廉政建设和深入持续开展反“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把握领导关、制度关、教育关和问责关,把移风易俗的要求落到实处、细处。
 
  严把领导关,率先垂范做表率。杨营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婚丧嫁娶事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此作为全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主要领导主动承担领导和组织责任,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报告个人事项,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进行述廉述责。领导以身作则,本人及家属乔迁、生日、升学等一律不发请柬,不收受礼金、礼物,不相互邀约、不参加大操大办的各种活动。
 
  严把制度关,有章可循守规矩。一是建立健全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事前向县纪委申报,镇其他干部职工须在操办酒席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申报所操办酒席的时间、地点、请客范围、人数和酒席桌数。2016年以来,全镇共有7人因婚丧事宜作出书面报告。二是制定《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重申和强调八条禁令,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三是落实审批和谈话提醒制度。要求镇机关、村及镇辖各单位要把好审核关,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同时,杨营镇纪委对申报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现象的发生。操办者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事前因特殊原因没有报告的,要在事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汇报操办酒席的实际情况,倡导移风易俗,引领文明新风。
 
  严把教育关,坚守原则转作风。杨营镇坚持以思想教育促行动转变,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要求党员干部时刻警惕,注重言行,自觉接受“两学一做”教育。2016年以来,镇机关累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6场次,先后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将“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纳入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范围,经常性地开展学习教育。
 
  严把问责关,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在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关键节点和职工家中发生婚丧喜庆事宜等节点进行重点宣传、专门提醒。对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查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他人名义收送钱物及分批次、多地办理,或者以多名家属的名义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对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